智农网

农业部:2020年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要达8000亿
农业部:2020年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要达8000亿

1129日,农业部印发《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(20162020年)》。根据规划目标,到2020年,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6万亿元,年均增长6%左右。

文件重点提到农业未来在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目标,到2020年,力争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达到5500亿元,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达到80%;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0亿元,年均增速保持在40%左右;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到7000亿元,年均增长10%左右,接待游客突破33亿人次。

文件提到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的问题,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滞后,带动能力不够突出;农业方面融资难、融资贵、生产和流通成本高等外部环境制约依然突出;另外,农业产业体系不完善,产加销发展不够协调,农村产业之间互联互通性差,融合程度还比较低。

公开数据显示,2015年全国有各类涉农电商超过3万家,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0多亿元。

文件提出,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,并提出了系列保障措施。

其中包括,将推进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云计算、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业生产、经营、加工、流通、服务领域的渗透和应用,促进农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。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,开展电子商务试点,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,鼓励和引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。

文件还提到,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流通服务。鼓励各类服务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农村社区,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。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在各省(区、市)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,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、仓储物流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。

事实上,2016年地方性的扶持文件也叠加发布,农业电商市场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。

近日,杭州市发布文件称,201621日后重点人群新从事农村电商创业并带动就业的,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上浮20%。其中市区创业带动3人就业的,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提高到2400/年;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,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补贴;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.4万元。

 

本文已被阅读 282 次

附件列表

您也可能感兴趣